本文是我去年在一苇书店做的一次分享的PPT提纲,现在基本保持原样,整理成文本。第二节「基本概念辨析与释疑」,部分内容受教于秦晖老师,特此致谢;第三四五六节,内容大多来自萧高彦《西方共和主义思想史论》;第七节内容提炼自斯金纳《现代政治思想的基础》一书;第八节主要是我的一些看法,一些是秦晖老师已经论述过的观点。
一、亚里士多德的政体
- 一个人统治:君主制、僭主制;
- 少数人统治:贵族制、寡头制;
- 多数人统治:共和制、民主制。
⠀ 二、什么是民主,什么是共和?
- 民主:
- 多数人的统治,权力的来源问题;在台湾的一些著作中,经常称为“多数决”;
- 统治地域的大小:直接民主、间接民主;全民公决
- 常见误区:
- 概念误置:中产阶级,其实是中间阶级middle class,除农奴和农奴主以外的第三等级,包括无产者,也包括有产者;
- 历史事实:希腊古典民主,主要群体是自由民,也就是自由农民;而非过去认为的工商业者。
- 资产阶级民主的虚伪性:贿选的指责,①因为票有用,因此可能存在贿选;②因为信息不对称,贿选难以大范围、长期存在。
- 共和:
- 共和主義完整之表達方式爲「公民共和主義」(civic republicanism)而就其原始意義而言,civic以及republic指涉的都是環繞著希臘羅馬古代城邦共同體所形成的觀念:civic源於羅馬的civitas,可上潮到 希臘的polis; republic則淵源於拉丁文的res publica。在近代社會領域與起之前,西方政治思想傳統的主軸乃是以公民爲核心之政治共 同體(希臘的koinonia politike ,羅馬的societas civilis)論述,所以我們可以將共和主義視爲古典政治哲學的主要資産。
- 共和主義的核心價值包含了自主性(autonomy)、政治自由(political liberty)、平等 (equality)、公民身分(citizenship)、自治(self-government)、共善(common good) 、政治作爲所有成員參與審議(deliberation)的公共過 程、愛國情操(patriotism)、公民德行(civic virtue)以及克服腐化(corruption)等
- 中国历史上的共和:周厉王无道,国人暴动,厉王奔彘,史称“彘之乱”。
- 《史记·周本纪》:公元前841年,周公、召公行政,共和元年;
- 《古本竹书纪年》:共伯和受诸侯推举,“行天子事,号曰共和元年”,郭沫若、杨树达、白川静:白龢父;
- 清华简《系年》:“乃归厉王于彘,共伯和立”。“共和”并非指政治安排;
- 近代以来用汉语中“共和”一词,对译republic,以区别于君主制;
- 国内政治学者早些年的著作解释共和三要素:公、共、和,望文生义。
- 三种权力来源与共和的组合形式:
- 民主共和,美国横向三权分立、纵向联邦和州之间分权,典型的民主共和国。
- 贵族共和,贵族之间相互制衡,达成某种契约、规则,共同遵守;
- 君主共和,君主共和实际上就是开明专制,君主自己约束自己,权力不那么任性、专断;
- 法治:
- rule of law,法律的统治,规则的统治,是确定的,而非人治,人治是不确定的、随意的。
- 法治的精髓在程序正义。
- 美国宪法的两条最重要的原则:正当程序(due process)、平等保护(equal protection)
- 宪政:
- 认为有一些价值具有最高的价值,这些价值不能受到侵害,甚至不能通过简单的民主程序予以剥夺;
- 宪政重要的是制度安排,而非有没有《宪法》
- 违宪审查制度,对《宪法》中规定的崇高价值,予以保护;
- 民情:共同遵守规则,徒法不足以自行。
- 自由
- 康德:符合道德的,就是自由的;
- 黑格尔:符合规律的,就是自由的;
- 马克思:符合客观规律的,就是自由的,
- 以赛亚·柏林:消极自由(不做什么的自由,近代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点)、积极自由(做什么的自由);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
- 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现代人的自由;
- 自由(freedom)vs权利(rights):有权利一定有自由,有自由但不一定有权利。
- 权利与自由,都不是绝对的。即便是《宪法》中的言论自由,也不是绝对的。
- clear and present原则;
- 财产权:公寓楼装修(财产权)vs安静的休息(安宁权)
- 政治的正当性
- 所谓政治的正当性,就是对政治权力的道德证成;
- 周濂《现代政治的正当性基础》
- 正当性(legitimacy)是回溯性的,简单说,正当性关注来源;
- 证成性(justification)是前瞻性的,证成性关注结果;
- 李世民杀兄逼父夺得皇位,得国不正,权力来源正当性有问题;李世民雄才大略,有贞观之治,治国之能,权力的证成性没有问题。
- 正当性与合法性:
- 中世纪的时候,基督教一统天下,上帝的旨意就代表自然,符合自然法,正当性就是合法性;中世纪结束,基督教信仰不再一统天下,自然法衰落,正当性和合法性分离,正当性问题就成为政治领域的突出问题;
- 纳粹时期屠杀犹太人的法律,是合法的,但显然是不正当的;
- 近代以来正当性的理论进路:①康德式:强调普遍理性的建构和论证;②洛克式:强调被统治者的授权和同意;
- 证成性:物质丰富、安居乐业、自由度提升等等
- 现代社会是综合政体
- 国体:form of state,君主制、共和制
- 政体:form of government,总统制、议会制
- 代议制:
- 中世纪哥特人移居西欧以后,统治范围扩大,产生的贵族与君主制的混合制度。
- 主要解决土广民众、地域扩大,人数众多后意见无法统一的问题。
- 价值序列问题:民主vs宪政?
- 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自由价值一定高于民主。体现最根本自由的《宪法》,乃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英国的不成文宪法,乃是通过一系列风俗、习惯、先例,以及成文的法律、规则等确定的,而风俗、习惯、先例,更多体现的是法治精神,而非民主程序;
- 现代社会是综合政体。
⠀ 三、罗马共和
- 罗马史的分期:王政时期(800B.C.-600B.C.)、共和时期(509B.C.-31B.C.)、帝制时期(31B.C.~)
- 羅馬共和主義所標舉的主要價值是"liberta" (政治自由)究其意涵, 一方面指政治共同體必須獨立自主, 不受外力支配;另一方面則指政府形式必須是共和體制。
- 主要贡献:「混合憲政」(mixed constitution):主張王政、貴族以及民主政體三者, 就其簡單的樣態都容易濫權與腐化, 並導致政體之循環變遷 。唯有國王、貴族與平民三者同時並存於憲政體制之中, 並通過權力平衡(balance of power)才能保障社群集體的政治自由, 並克服政體循環變遷的宿命, 得以長治久安。
- 主要限制:首先, 公民所共者爲統治活動, 能夠參與審議公共事務的人數自然有其限度:其次, 政治統治之核心在於公民德行的培育, 因而對公民的素質要求很高, 益發增加公民身分之排他性。現代社會以身分平等爲前提, 消弭社會階層, 擴大公民資格之範園, 普遍平等的法律取代了培養公民德行的倫理規範。其結果乃是, 隨著近代以來公民資格之擴大, 反而導致了其參與性、理想性之降低。
- 波利比乌斯《历史》
- 波利比鳥斯係希臘政治家,會經參與愛琴聯盟(Aegean League)爲自保而對抗羅馬的擴張,在失敗之後,成爲戰俘在羅馬留滞了16年。由於他的貴族背景、從政經驗以及對於希臘政治理論的熟悉, 羅馬元老院的貴族對他相當友善
- 主要贡献:致用史学、政体循环、混合宪政。
- 指出羅馬共和得以幅起的原因,乃基於其混合憲政;他的分析成由希臘柏拉圖與亞里斯多德政治哲學過渡到羅馬古典共和主義論述的主要桥梁
- 政体存在着“自然变迁的过程”,

- 在亞里斯多德甚至波利比鳥斯的經驗分析中,當君主、貴族、或人民統治時,若只顧及自己私有的利益而岡顧公益時,就構成變體政制。在亞里斯多德系統中,這是經驗層次的政治分析,而在波利比鳥斯的系統中,則構成政體循環的基本選輯
- 在15-16世紀,西方共和主義思想在義大利復與時波利比鳥斯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也促使混合憲政制度成爲主導現代共和主義的核心觀念。
- 西塞罗《论共和国》
- 西塞羅的《論共和國》(De Re Publica)是古典時期評價極高的政治哲學作品,卻在約於西元5世紀以後逐漸佚失,只剩下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中的長篇討論,以及其他希臘教父或新柏拉圖主義者所保存的部分內容。然而,後人在1819年於梵諦岡圖書館中, 份抄寫奥古斯丁《詩篇評論》的151頁羊皮紙卷之下,發現奥古斯丁的文本覆蓋了西塞羅《論共和國》的部分內容。經仔細整理後,恢復了全書約四分之一的文本。
- 西塞羅有意識地以羅馬的實踐經驗以及傳統的祖宗成法(mos maiorum)爲基礎,並運用希臘的哲學方法來探討羅馬共和政制的精義。
- 对话体,但思辨逊于柏拉图,西塞羅比較擅長的,還是羅馬式、法學式的論證, 即當試找出一個清晰的定義,然後作具體的關釋, 有時並進一步檢視正反方的不同論述。
- 核心要点:公共事務乃是人民的事務, 但人民不是人們某種隨意聚合的集合體, 而是許多人基於法律的協議性和利益的共同性而結合起來的集合體。
- 「法律的協議性」判準最爲重要, 它意指著形成邦國的所有人民, 對於邦國或政治共同體的法律, 應該基於彼此同意的法權(包括自然法以及實證法), 産生一致性的協議。這個正當性的判準, 乃是西塞羅運用羅馬法權的概念, 提出取代亞里斯多德目的論所述「城邦係公民追求良善生活」的古典表述。
- 西塞羅的「法律」概念包含了神聖法、自然法以及符合理性的實證法。
- 無論君主、貴族或人民,當他們的治理不以法律爲基礎時,便違反了共同體生成的基本原因;如此一來,他們的統治正當性便完全消解;或用西塞羅的話語而言,他們所統治的邦國不構成一個res publica
- 西塞羅則認爲是人的天生聚合性(而非軟弱性)構成了人民集合的根本動因, 這意味著人民(而非君主)是政治共同體的基源力量。
- 任何長治久安的政治共同體,都需要某種「審議性機構」(consilio)來管理;而且「這種機構總是應該產生於公民社會形成的那種始因」。
- 西塞羅基於respublica以及consilium的觀念所發展出的政體理論。對比於審議機構作爲公民社會産生的基源性始因,西塞羅進一步將公共事務的「最高權力」的掌握者區分爲一人、被選舉出來的一些人、或人民掌握,而分別產生了王政、貴族制,以及平民的城邦。
- 審議性機構作爲公民社會產生的始因,永遠在全體人民的手中;而政治權力,是一種「信託」(entrusted)的權力,是通過人民的同意而託付到統治者手中的
- 西塞羅運用的羅馬法權以及利盆觀念,表面上看來,似乎不及亞里斯多德運用良善生活之目的對城邦做出倫理引導的主張來得高尚。然而,若吾人進一步省思西塞羅關於法律協議性以及利盆共同性的兩個正當性標準,以及他稍後對於邦國最高權力歸屬的討論,將可以察覺,西塞羅的法權觀念反而對於統治者或統治團體,形成了一個比倫理慣行更爲確定的法權正當性判準以約束統治者的治理,並對亞里斯多德所述「正體」與「變體」的政制産生了關鍵的修正。
⠀ 四、古典时代小结
- 亞里斯多德潛心關注於 「人類事務的哲學」(philosophy of human affairs, Nic. Eth., 1181b15),治倫理學與政治學爲一爐;在倫理學的層次,則提出德行乃是以理性統治欲望。
- 亞里斯多德基於希臘城邦的現實制度,發展出以自由人輸流統治為特質的「政治統治」概念,然後在《政治學》第3卷通過民主公民身分以及以寡頭統治團體爲核心的「政制」兩組概念進行辦證結合**,** 開創了西方政治思想最重要的政治觀。而由於「政制」概念已經融合了寡頭以及民主兩個要素**,** 所以「共和政制」作爲寡頭以及民主兩種統治團體的混合,完全符合他對於公民資格以及政制所提出的分析。
- 公民的政治行動以及偉大立法家的技藝兩個思想線索,形構了西方共和主義的基本精神。
⠀ 五、马基雅维利
- 大背景
- 时代背景:意大利政治长期分裂、绝对腐化、失序;因此在创建政治秩序时,不应当以常规的道德规范来行动,必须在政治世界的内在逻辑作为行动之准则。
- 学理背景:政治行动的准则 vs 日常生活的道德准则。
- 问题背景:良好的秩序如何从无到有?政治决断论。
- 主要贡献
- 第一位主张政治的自主性:政治学脱离伦理学。
- 主要观点
- 如何获取并保持权力
- 必要性:由于机运及偶然性所产生的限制;
- 攫取:最基本的行为动机(西塞罗所拒斥的人性贪婪的一面);
- 伤害:是创建政治秩序、获取权力时,不能避免的必要性。
- 西塞罗最为强调的正义德行,在马基雅维利这里不符合政治现实的必要性,被完全放弃。马基雅维利主张模仿野兽的“德行”,彻底颠覆了西塞罗所总结的古典主义将统治者圣化为德行表率的观点。
- 政治伦理观:政治活动,无论其目的是善是恶,无可避免的要使用超常态或邪恶的手段,这对任何有反省能力的行动者,都会构成良知挑战,所以也只有非常少的人能克服这些弱点。以目的证成手段(The ends justifies the means)
- 政治道德的两种典范:
- 西塞罗的规范论:強調自然法以及正義, 並用法學式論證來解決價值衝突, 乃規範論之典範。他以羅馬貴族階級「祖宗成法」的傳統價値觀爲本, 而嘗試在政治現實變遷之後加以修正。
- 马基雅维利的秩序论:終極問題乃是在無秩序的腐化狀態中,行動者如何創造政治秩序以及其所應依循之行動準則。
- 争议点:
- 方法论层面:现代政治科学前身vs人类政治活动的价值判断;
- 本体论层面:实质的政治理念,马基雅维利到底赞同公民共和主义,还是权力政治?
- 如何获取并保持权力
- 《君主论》vs《论李维》之间的张力
- 共和國欲維持其政治自由,必須持績擴張,取得財富,而這又有賴於將一般平民吸納到政治領域之中作爲最重要的資源;相對於古典共和主義傳統,賦予了平民遠爲重要的政治作用。古典傳統所提出的「混合憲政」雖然亦標榜人民作爲構成國家的元素之*但是實際上執行政務的仍爲貴族菁英
- 平民與貴族的持績衝突乃是羅馬共和得以繁盛強大的主要原因,而非西塞罗认为的存在於貴族菁英與平民之間的「信託」關係以及基於此所建立的以階層和諧爲理想之政治共同體;
- 馬基維利則主張,當共同體的成員缺乏此等共識,甚至政治秩序完全阙如時,便不可能通過西塞羅所設想的法律性「準則」加以解決,而必須要運用他自己所論述的政治道德在行動中的自我證成,這形成了與古典自然觀截然不同的歷史觀
⠀ 六、卢梭、孟德斯鸠、托克维尔
- 卢梭
- 一个共同问题:良好的政治秩序如何开始?普遍意志。
- 民主共和主義繼承了馬基維利對人民的正面評價,並朝著激進的方向發展,建構了人民主權的民主原則,直接影響了法國大革命及其後馬克思的革命論述,這是現代共和主義的第一種理論進程。
- 孟德斯鸠
- 孟德斯鸠否定馬基維利將政治秩序的根源歸因於創建者一人德行之觀點,回歸羅馬的自然法理論,將馬基維利的「開端」(principe)轉化爲探究各個政體之「原則」(principle)。
- 他將傳統六種政體的區分改變爲四種:
- 贵族共和、民主共和、君主制、专制(despotism)。
- 民主政體的原則爲德行、貴族政體的原則爲節制、君主政體的原則爲榮耀, 而專制政治則是以恐懼爲原則。
- 孟德斯鸠似乎認爲前述這些政體均爲傳統式的,均有其限制(專制政體更是一無是處)。他主張政治自由只存在於寬和政府 (moderate govermment)中,而權力分立(separate of powers)原則乃是寬和政府的根基所在。
- 托克维尔
- 《舊制度與大革命》一書中, 批判法國革命的進程只不過反映了現代國家中央集權化的歷史趨向, 所以其壓抑個人自由的結果並不令人意外;《論美國的民主》中, 他對比性地分析美國當時新興的民主社會, 指出它代表了另一種制度理想的迅速崛起;
- 以現代社會的平等主義爲出發點, 希望以政治自由和參與來彌補平等與個人主義的弊病, 可以說是結合了法國孟德斯鳩與美國革命立憲的兩大思想傳統。
- 19世紀自由主義與起過程中,最注重共和精神的自由主義者**。**
⠀ 七、《联邦党人文集》中的两种共和主义
- 两种共和主义侧重有所不同:
- 宪政共和主义:代議政府、聯邦制度、三權分立,通過制衡機制來確保人民的自由以及政府的效能得以同時兼顧;
- 民主共和主义:強調在特殊的重大時刻, 必須訴諸人民的集體參與政治秩序以及憲政制度之基本構成。
- 主要贡献:
- 理论调解:人民主权,在常態化的政治過程中加以隱蔽;但在特殊超越常態的政治時刻,發揮創造憲政秩序的能動性以解決體制之危機;
- 创新之处:結合共和主義與代議制度, 並通過聯邦原則將公民自治以及國家統一性之建構同時完成;
- 超越孟德斯鸠:从古典共和到现代共和
- 民主共和國的原則在於德行, 特別是熱愛法律以及祖國, 並將公共利盆置於個人利益之上。小国寡民的共同体,关系紧密,公共福利为人民所理解,其直接民主觀以及公民德行觀均不符合現代廣土眾民國家的需要;
- 民主共和政體唯一可以降低前述疆域限制的方法是通過「協約」(convention)的方式聯合起來, 建立一個大型的聯邦共和國(federal republic);
- 三权分立,深刻影响美国开国先贤的宪政理念。
- 宪政共和主义四个主要机制:
- ①代议制政府、②联邦与州分权、③三权分立、④司法机构解释《宪法》。
- 「以野心對抗野心」
- 民主共和主义:
- 激进民主倾向:
- 《联邦党人文集》:「共和政治的一項基本原理承認若是人民發現憲法與大衆的幸福發生矛盾: 他們有權可以修改或廢除憲法」
- 《独立宣言》:政府權力必須根源於人民的同意, 而當政府違背這些目標時, 人民就有權改變或廢止這些舊體制, 並重組新政府。
- 美国宪政体制,对于党派派系问题的疑虑,将人民集体力量排除于政府之外,避免滥用公民自由,是否具有反民主倾向?(积极、民主,转向消极、法治)
- 激进民主倾向:
- 两个关键问题:
- 费城立宪会议的正当性基础及其权限、新宪法草案应得到何种程度人民的同意和批准。
- 背景:1781年《邦联条款》,在1781-1787年之间是美国的基本法。各邦有主权、有成文宪法,由于反抗英国形成命运共同体,各邦派代表组成邦联国会。但是邦联国会并非代表人民意志,自身也不拥有主权。这几年各邦追求自身利益,无法形成有效治理,各邦政府、党派利益泛滥。邦联国会决议:「在费城召集各州指派的代表举行全国会议,…,修改《邦联条款》,并将所做的修改条款呈报国会与各邦立法机构,其目的在于,国会同意及各邦批准之后,使联邦宪法足以应付政府的紧急事务和保持联盟。」
- 根據這幾項授權,麥迪逊推定費城會議的權力在於建立一個能夠應付政府與聯盟危機的全國政府, 並且改變邦聯條款的形式使它們能實現這些目標。
- 正当性问题:
- 費城會議所依據的授權,應當是在《邦聯條款》的體制之內,設計一個具有能力的全國性政府:但費城會議所凝具的憲法草案卻取消了各邦所具有的主權。假如費城會議召開之目的是爲了修改邦聯條款,則其草拟新憲法的決議有無逾越其授權?
- 制宪角度:《邦联条款》是13邦议会全部批准,新宪法草案只需要9个邦批准即可(70%);
- 修宪角度:未来当有三分之二议员认为有必要,或三分之二邦议会提出申请,联邦议会便须召开立宪会议并提出草案,并得到四分之三邦议会或四分之三邦立宪会议批准,修正案就能通过。这样相比较制宪时需要的9个邦,似乎制宪的民主程度尚不及修宪,正当性何在?
- 麦迪逊的辩论策略:
- 宪法需要其人民接受,而非其代议机构批准。因此才会有宪法草案序言中「我們合眾國人民」(We, the People of United States)的说法。人民及其特别代表对于宪法的批准,而非原来《邦联条款》是代议机构批准,更具有正当性。
- 這是由於事實上的絕對需要(absolute necessity)。這種作法根據的是人類自保的偉大原則:根據超越性的自然法以及自然界之上帝,它(按:指自然法)聲明一切政治制度的目標(objects)是社會的安全與幸福,它們(按:指各種政治制度)必須為了這些目標犧牲自己
- 在邦聯條款過渡到合眾國新憲法的過程中, 「人民制訂憲法的真正權力」所依據的是實質目的之正當性**,** 並以此否定了程序的合法性。是以, 麥迪逐明白指陳:「我們所追求的 最高目標(supreme object)是公善(public good),人民大眾的貞正幸福;任何一種政治制度有無價値,就看它是否適宜於完成這個目標。若是憲法草案不利於公共幸福,我們主張拒絕它;若邦聯本身與公共幸福之間有矛盾,則我主張廢除邦聯。」
- 总结
- 《联邦党人文集》潛藏著「人民在特殊的時刻具有制憲主權」的民主共和主義。無論對麥迪逐或漢彌爾頓而言,這均爲不可違背的理論出發點,也是憲政體制所依賴的正當性基礎。
- 求助于“人民主权”,运用法学解释时,也依赖于馬基維利的根本主張:在政治秩序的重大變革中, 实质重於形式, 目的決定手段。
⠀ 八、斯金纳的马基雅维利研究和共和主义转向
- 思想史研究的剑桥学派
- 波考克、斯金纳:《现代政治思想的基础》,商务印书馆
- 柯林武德与“问答逻辑”
- 文本与语境,text vs context,罗志田
- 斯金纳的马基雅维利研究
- 马基雅维利同时代的人:认为唯有增进美德方能保持自由,而且唯有公民充分参与政治事务方能增进美德。在马基雅维里看来,他们未能认识到古罗马的“骚乱”乃是公民积极参政的结果,因而乃是最高的公民美德的表现。
- 马基雅维利:一切有利于自由的立法都来自于”阶级之间的“冲突”,因此阶级冲突不会使共和国解体,只会使共和国巩固。这实际上脱离了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即阶级冲突和均势,保证了自由,而非德性保证了自由。认为“骚乱值得给予最高赞颂”,不仅是嘲弄当时对于威尼斯体制的钦佩,而且也是对整个佛罗伦萨政治思想史上最根深蒂固的一种假设的怀疑。
- SPQR,罗马元老院与罗马人民,一派与另一派达成某种契约,划分权力边界;共和解决的是权力性质问题:要么集权专断、要么分权制衡;
- 共和主义自由的终结:
- 文艺复兴人文主义的最中心的主题也许是这样一个主题:美德可以战胜命运(virtu vince fortuna),即美德有助于克服命运控制我们事务的力量。人文主义者总是承认命运支配的程度,但是同时坚持说,一个具备美德的人永远会找到限制和降服专横的命运的手段。
- 随着16世纪意大利的令人惊骇的历史的发展,后来的人文主义者由于愈来愈认识到他们生活在一个美德和理智不再能够抵挡命运的打击的时代而心灰意懒。1527年,共和派在罗马重建平民政府的数度尝试终被挫败,这一年查理五世的军队哗变而失去控制,洗劫了罗马,只好听任人侵各国来决定罗马的命运。三年之后,同一批帝国军队攻陷了佛罗伦萨共和国,此后,美第奇家族便使人们对共和自由的传统要求沉寂下去。面对着这种种说明命运肆虐的毁灭性的实例,人文主义者的特有的信心开始动摇,并陷于一种愈来愈束手无策的感觉。随着人们对美德的力量丧失信心,意大利共和主义的伟大传统便结束了。
⠀ 九、当下社会,如何做一个有道德感的人、如何做一个有用的人?
- 寻找适合自己的:
- 审美(徐晓),
- 有质量的独立思考
- 事实、逻辑、知识
- 疫情中的两个例子:vaccine,mask
- 认知的持续进化:是否愿意、能够改变自己原来的观点?
- 行为艺术、……、等等
- 抵抗不一定是走在最前沿、第一线。
- 训练公共表达:
- 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公共表达很重要;
- 以理服人,更要以德服人:
- 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
- 道德是约束自己,而不是对别人咄咄逼人;
- 不要试图说服别人,讲清楚道理,并顾及别人尊严;
- 寻找最大公约数,最有共识的内容。
- 尽量不说谎话、不做违心事,如果不得不说谎话、做违心事,不要伤害到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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